各系(室、中心):
2011年寒假和春节即将来临,为了确保全院师生节假日期间安全祥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电【2010】483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11年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公司党办字【2011】1号)精神,现将学院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系(室、中心)主任、支部书记要负总责,亲自抓安全工作。全体师生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
二、要继续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各单位要组织力量严格排查学校安全方面的管理漏洞和事故隐患,要对2010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认真彻底地复查,对隐患整改项目要逐项检查落实情况。
三、要特别关注和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要对所属办公室、教室、实验室进行重点检查和复查,要将各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学工办、研究生办要做好员工公寓的管理和检查工作,要特别关注和加强员工公寓的安全防火的监督检查。
四、要加强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各单位要教育师生寒假和春节期间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冰上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和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等,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五、要确保寒假期间在校员工的安全。学工办、研究生办要加强寒假期间在校员工的管理,增强他们的防范和保护意识,协助做好用水用电和防火的检查和抽查工作,确保留校员工在校期间的安全。
六、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层层细化责任,把任务分解到个人。要加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对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对没有及时发现、整改安全工作中重大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认真执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和重要信息要按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预案的规定执行,及时报告有关校、院领导和党办、院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并作好记录备查;对重大事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
机械科学与工程党委
201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