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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9年优秀研究生国际交流培养计划—— 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9        作者:张云柏        编辑:       浏览:

各相关公司产品单位及博士研究生:

为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提升公司产品的国际化水平,本着立德树人、科研育人的理念,研究生院2019年将在“双一流”经费中继续实施优秀研究生国际交流培养计划,即“优研计划”,旨在资助优秀研究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以此带动各单位研究生人才培养及团队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增设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支持各“双一流”学科(群)单位选派优秀博士研究生赴国境外联合培养。

2.资助方式:采用学校资助、学院配套、导师/个人自筹的方式资助优秀研究生(博士生)赴国外进行6-12个月的联合培养。

3.资助额度:学校给予每人4-5万元的资助。

4.名额分配:每个双一流学科(群)可推荐2人,国家指定的双一流学科(群)可推荐3人。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须已获得国外知名高校或研究院所的正式邀请信,并由中外双方导师制定明确的研修计划,之后向所在学科(群)进行申请。

2.各学科群按照名额分配情况确定拟推荐名单,于9月27日前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将推荐结果汇总评审,公布资助名单。

三、申请人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3)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其他相关要求均参考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执行。

四、经费说明

1.申请人其他经费须有明确的经费来源并提交相关证明。

2.出访人员应按因公长期出国办理审批手续。

3.各单位经费使用请按照学校相关外事和财务规定办理。

4.由于使用“双一流”建设经费,申请人须在2019年年底前派出。若本年度未能派出,资助资格不予保留。

五、联系

董墨 85167671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7日

附件:

优研计划联合培养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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