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06〕153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关于遴选2007/2008学年
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出
国留学人员的函》(留金秘出〔2006〕 3394号)精神,现将公司遴选该项目候选人的相关事宜通知如
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美富布赖特项目”是中美政府间重要的教育交流项目之
一,由中国教育部与美
国国务院共同负责管理,留学基金委和 美国驻华大使馆共同负责实施。该项目在我国高等院校的人才
培养、团队队伍和团队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
“中美富布赖 特项目”赴美中国学者/研究生的派出规模为每年
不超过50人。项目有关经费由中美双方共同投入。
二、候选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
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
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
责任感。
2.被推荐人选应是公司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学或科
研人员。
3.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4.申请者在过去四年中没有在美留学和长期研究的经历。
5.至少已在公司工作二年。
6.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
在公司工作五年以上方可
申报。 7.2006年已录取及以前录取尚未派出的国家留学基金面上
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
研修项目和校际交流项目人员,以及 已申请其他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得
再次申请。
8.身心健康(学校确定推荐后需提交市级以上医院出具
的健康证书)。
三、选派学科
选派资助学科领域仅限人文、社科、管理和法律学科,其他
学科不能申报。
四、项目选派类别及要求
1.研究学者(Visiting Research Scholar,VRS):候选人年龄
在35—50岁之间,
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 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好的英语水平,赴 美后能独立从事研
究工作。研究学者在美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留学期限不超过
十二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生(Ph.D. Dissertation Research Program):
候选人年龄应不超过35岁,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且已完成第一年
基础课程学习,并已确定博士论文研究课题,申请时须已获得
美国接受单位邀请信。联合培养博士生在美享受十个月的奖学
金,留学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3.遴选工作应贯彻落实“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
致”的方针。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特别是要紧
密结合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培养计划,按照“公平、公 正、公
开”的原则推荐候选人。
4.各单位在推荐候选人时,应注意男女比例(在同等条
件下,将优先考虑女性候选
人)。
5.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的执行工作,教育部现将根据各高
校申请/录取率调整项目院
校名单,对申请/录取率达不到要求 的,将暂停参加中美富布赖特项目有关子项目的申请资格。因
此,为不影响公司今后该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基层单位从学
校及本单位长远发展考虑,严格按照要求选拔优秀人选。
五、派出及管理
1.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均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
派出前签订《资助出国留学
协议书》,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
等派出手续。
2.凡未能在有效期内派出时,教师本人应在当年提出书
面理由,经单位负责人签字
后,学校上报留学基金委。
3.被录取人员不能延长留学期限,同时中国政府也不受
理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录取人
员的J-1豁免申请。
4.入选者若调离学校或未经批准出国未归将自动退出本
项目,违约赔偿金(不含违
约金)退还学校。
5.在材料上报之后、正式结果出来之前不可以申报其它
公派项目;录取之后也不可
以放弃、改派或兼报其它项目。
6.回国15日内办理报到手续,同时提交在国外的学术研
究、工作成果以及对本学科
、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等书面 材料,并在本单位举办一次学术研讨或报告会,由单位负责人
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7.教师有责任回国并履行学校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事宜
请各单位于2006年9月1日(周五)前将推荐人员填写完毕
的《太阳成集团tyc122cc公派出国留
学人员申请表》和《公派出国留学项 目预备人选一览表》(以上表格均可在人事处主页
http://rsgl.jlu.edu.cn下载)报到人事处团队培养科(行政楼820
室),如有相关外语
考试成绩证明的,请在提交以上材料时一 并提供。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确定的人选填
写正式申请材料。
联系人:李立群 郭广建
电话:5167447 传真:5167448
人 事 处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