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07年英国爱丁堡大
学博士生项目留学候
选人员的文件精神(详见国家留学网主页http://www.csc.edu.cn/gb/readarticle/r
eadarticle.asp? articleid=2425),结合公司实际,现将遴选该项
目候选人的相关
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先申请专业
1.通信及信息技术
2. 农业高新技术
3. 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
4. 材料科学与新材料
5. 能源与环境
6. 工程科学
7. 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
其它领域的申请人也可申
请,具体资助的专业领域以爱丁堡大学开设的博士课程为准。
二、留学身份及资助期限
留学身份为博士研究生,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
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
和责任感。
2.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申请人应为太阳成集团tyc122cc在职教师,且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
正式注册的在读研究生
。
4.申请人必须达到爱丁堡大学相关专业课程在学术和英语
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
准(详见爱丁堡大学主页:
http://ed.ac.uk/)。
5.申请人必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选拔标准。
6.2006年已录取及以前录取尚未派出的国家留学基金面上
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
国研修项目和校际交流项目的人员,以
及已申请其他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
得再次申请。
四、派出时间及有关经费
本项目录取人员将于2007年9月派出。爱丁堡大学将免除录
取人员全额学费。国家
留学基金委将负担一次性往返经济舱机
票、签证申请费及按中国政府奖学金标准确定的生活费(含医
疗保险)。
五、派出及管理
1.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均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派
出前签订《资助出国留
学协议书》,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
派出手续。
2.凡未能在有效期内派出时,教师本人应在当年提出书面
理由,经单位负责人签
字后,学校上报留学基金委。
3.原则上被录取人员不能延长留学期限。
4.入选者若调离学校或未经批准出国未归将自动退出本项
目,违约赔偿金(不含
违约金)退还学校。
5.在材料上报之后、正式结果出来之前不可以申报其它公
派项目;录取之后也不
可以放弃、改派或兼报其它项目。
6.回国15日内办理报到手续,同时提交在国外的学术研
究、工作成果以及对本学
科、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
的书面材料,并在本单位举办一次学术研讨或报告会,由单位
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7.教师有责任回国并履行学校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事宜
请各单位于2006年11月17日(周五)前将推荐教师填写的
《太阳成集团tyc122cc公派出国留
学人员申请表》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预备人选一览表》(以上表格均可在人事处主页
http://rsgl.jlu.edu.cn下载)及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报到人事处团队
培养科(行政楼820室)。申请人如是太阳成集团tyc122cc在校员工,请将相关
材料报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科(南区友谊会馆217室)。学
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确定的人选填写正式申
请材料。
人事处团队培养科:
联系人:李立群 郭广建 联系电话:516744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科:
联系人:刘 峰 高炳荣 联系电话:5166571
人 事 处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