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07〕162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以往国家公派项目的相关要求,为做好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的选拔工作,结合公司实际,现将申报推荐事前准备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凡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条件及公司相关规定,准备申报200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公司教师。 二、选派类别 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博士研究生(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具体类别界定和申请条件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询。 三、参考信息 请有意向申报国家公派项目的公司教师参考国家留学网(→《欢迎申报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以及以往公司校内通知中人事处发布的有关国家公派出国的各类各单位组织拟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本单位教师,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准备工作。 1.申报教师从现在起至正式申报前,应尽快与外方院校或研究机构(应为国外一流的学校,一流的导师)取得联系并提出申请。尤其是申报研究生项目(攻读学位、联合培养博士生)需要在正式申报材料时提交外方邀请信,并获得外方院校注册身份;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提供国际旅费资助)项目留学资格有效期仅为一年,须在有效期内提前获得外方邀请信。对于已获得国外院校或研究机构邀请函的人选,学校在正式开展申报时将优先考虑。 2.申报教师应按所申报项目的外语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参加相应外语考试或培训,使得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能够尽早派出。 3.由于国家留学基金项目均在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表,请认真阅读参考信息,明确出国研修内容,按照要求草拟出研修计划,准备相关材料,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4.各单位及申报教师本人合理安排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以便正式录取文件下发后顺利派出。 5.学校的受理时间、程序及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人事处团队培养科 85167447 人 事 处 二OO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