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教研室、中心领导:
现将学校提供的《吉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数据采集表》及个人相关信息发至各单位,请各单位指定一名同志,于4月22日到院办公室领取数据采集表。各单位领到数据采集表后按照学校的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职工对所给信息进行认真核对、修改,对空缺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对个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等严格按照本人身份证标注信息填写;其它内容按照学校提供的具体代码和格式填写;另送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蓝色背景一寸免冠同底彩色近照2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由院办公室统一粘贴。
按照学校要求,统计表上所列人员的信息都要录入完整,请各单位及时与出国、出差和离岗等人员取得联系,确保数据采集表信息准确无误,按时报送。
请于5月5日前报送学院办公室,望周知。
院办公室
2008.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