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09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做好本年度申报工作。
一、申请对象
1.博士点基金施行限额申报,申报限额已经通知各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凡在高校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资格的教授可申请资助(已退休者不得申请)。为使博士点基金的科研工作与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密切结合,申请课题应有博士生参加。
2.为了有助于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的连续性,允许上述部门指导博士生的教授同时承担两项博士点基金课题研究工作(包括参加研究的课题),但不得在同一年度内同时申请两项课题,已承担两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需等其中一项课题完成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二、申报课题应以基础性研究为主
三、为了促进博士学科点的人才队伍建设,使青年教师能够尽快地脱颖而出,从2007年起博士点基金设立新教师基金课题(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40岁以下正、副教授申报课题不再受理)。
1.实施范围:中央部门所属大学自然科学博士点上工作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式教师。
2. 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出生日期在1969年1月1日以后)
3. 在本博士点工作三年以内(2006年1月1日以后)、且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
4. 自由申报、不限额。
5. 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
6. 凡获得过新教师基金资助者,不得再次申请。
四、申请者应按申请要求,博士生导师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2009年版)》,新教师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新教师基金课题)(2009年版)》。申请者填写《申请书》(2009年版)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工作,并使用学校基金申报管理员给予的项目编号和校验码以“申请人”的身份登陆《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并进行数据上传。2009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2009年版)》和《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新教师基金课题)(2009年版)》已重新修改,请务必下载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各位老师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科研基金”项目栏中相关文件下载(www.cutech.edu.cn)。
五、各学院统一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于3月10日下午5:00前报送科技处基础科,并同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上传工作。
六、博士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重要应用前景的课题,凡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必须进行科技查新,《查新报告》将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一并上报。请各校就近在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查新,若本地区没有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可在省部级科技查新站进行查新。在2008年7月31号之后进行的查新本年度申请课题有效。
七、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本年度申请的课题执行时间从2010年1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
八、为使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尽快发表和交流,获资助课题负责人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论文2篇(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后,允许同时在其它刊物上发表),并认定与其它刊物发表等同。
九、2009年度各校申报博士点基金自然科学类课题单项申请经费以8万元为限。
十、根据教育部规定:申请者须交纳申报费,每项500元。
联系人:朱峰 池颖
电 话:85167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