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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完成的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16        来源:太阳成集团tyc122cc        编辑:       浏览:

为了适应国家一级重点团队建设的需要,提高公司产品层次和水平,对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完成的科研成果基本要求进行调整,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讨论决定,科研成果基本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1SCI检索论文(影响因子非零)

2.  2EI检索论文

3.  3ISTP检索论文

4.  3SCI检索论文(影响因子为零)

本要求从2008级博士生开始执行,2008级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生每超额发表一篇SCI检索论文奖励研究生1000元,硕士研究生发表一篇SCI检索论文奖励1500元,2007级及以前的博士研究生每发表一篇SCI检索论文奖励1000元。

以上论文研究生必须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论文的第一作者单位为太阳成集团tyc122cc,必须提供检索号。

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有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参加。

               太阳成集团tyc122cc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太阳成集团tyc122cc机械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

                             20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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