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专利补贴是学校利用预算经费和长春市专利支持费结合起来对专利申请和授权进行的专项补贴,补贴经审核后划拨至专利负责人科研经费卡中。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1、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期间的有效专利申请;
2、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期间授权专利(专利申请日为2004年1月1日以后)。
二、补贴标准
1、发明申请补贴1000元/项,实用新型申请补贴500元/项;
2、发明授权补贴2000元/项,实用新型授权补贴1000元/项。
三、补贴步骤
1、核对相关专利。请专利负责人根据《2009年度专利补贴信息表》(附件1)核对相关专利数据。
2、填报《专利补贴反馈表》(附件2),请专利负责人于11月12日16:00前将填写好的《专利补贴反馈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jiangs@jlu.edu.cn
3、公示补贴信息,划转经费。
四、相关说明
1、本专利补贴是以太阳成集团tyc122cc为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职务专利申请及授权专利。未缴纳申请费的专利申请为无效申请。
2、补贴包括申请和授权二部分,申请部分不包括未委托专利代理的专利申请;
3、对于《专利补贴信息核对表》未公布的专利,符合本次范围及要求的,属遗漏项目,应在反馈表中注明申请号、申请日、发明名称、发明人,并按以下要求补交相关材料:
属于申请补贴的,应提交材料包括:A:《受理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B:缴费发票复印件C:《专利申请审查表》。
属于授权补贴的,应提交材料包括:A:《授权通知书》(原件)B:《专利证书》(原件)C:代理费及登记费发票复印件。
4、《专利补贴反馈表》所提供的经费卡负责人与专利负责人名称应一致,该经费卡应为科研项目经费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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