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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长春博士联合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及推选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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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长春博士联合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及推选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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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行政办
作者:姜姗

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科协:

经市科协同意,长春博士联合会(以下简称博联会)第二次代表大会将于2009年12月上旬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长春博联会“二大”代表推选工作

博联会“二大”代表分别由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市级学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科协及有关部门按照《长春博联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的规定推举产生。

本次推选代表,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分配的名额,经过学会、科协、或组织人事部门采取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推选产生。

其他方面的代表,由市科协与有关单位协商推选产生。

二、认真做好博联会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选工作

博联会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分别由市级各学会、协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科协和企业科协、市科协和有关部门按照《长春博联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选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2)的规定推选产生。

博联会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原则上从博联会“二大”代表中推选产生。

推选理事候选人时,按照分配的名额,须经组织人事部门采取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推选产生。

其他方面的理事候选人,由市科协与有关单位协商推选产生。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召开长春博联会“二大”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选举博联会“二大”代表和推选博联会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实际行动迎接博联会“二大”的召开。

(一)严格遵照条件,认真履行程序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博联会“二大”代表、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条件,切实履行必要程序,认真做好博联会“二大”代表推选和博联会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选工作。

(二)确保博联会“二大”代表出席大会

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工作,确保代表届时出席博联会第二次代表大会。

四、注意事项

(一)代表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长春博联合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3)。每位代表填写一份,同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背景为红色)2张。

(二)理事候选人须填写《长春博士联合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4)。理事候选人填写一份,须提供相同照片3张。

(三)代表确定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确需更换,要按有关程序办理。上报博联会“二大”筹备工作委员会组织组。

(四)请在长春市科协网站()通知通告栏内下载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登记表并填写,如不能用电脑填写,请用钢笔(须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代表登记表和理事候选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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