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公司广大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科研积极性,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设立机械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基金(以下简称培育基金),具体办法如下:
一、 培育基金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从未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过的机械学院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工,且所申报的项目内容具有先进性并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要求。
二、 培育基金资助的数量和经费
经过专家严格评审后,对于有潜力的项目每年资助不超过5项,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三、 培育基金的申报和评审
每学年第二个学期末的最后一周为基金的申报时间和评审时间。申报材料由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由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四、 培育基金申报书格式
严格按照当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的格式填写。
五、 培育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公司将对培育基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培育基金的经费使用严格控制为以下几个方面:1、用于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的费用;2、学术论文发表费用;3、本项目研究中实验所发生的费用;4、经审查确实与本项目研究有关的其他费用。
本培育基金方案自公布日期起执行。
另,学院年底对于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教师给予奖励的表彰活动现停止。
2013年4月1日
机械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