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122cc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办法》(校研院字〔2008〕10号)、《太阳成集团tyc122cc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研院字〔2005〕9号)、《太阳成集团tyc122cc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5〕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2014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
(二)2012年、2013年入学的非在职研究生
1、评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评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有关要求
(一)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6%;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
(二)评选结果在机械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生效后在太阳成集团tyc122cc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审核。
三、时间安排及申报办法
9月1日-10日,进行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研究生认真填写《太阳成集团tyc122cc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一)。
9月15日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太阳成集团tyc122cc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奖励项目申请栏进行申报。
经研究生管理处审核、财务处欠费筛查后予以公示。
依据《关于做好员工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太阳成集团tyc122cc员工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9月10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
请全体研究生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学年度的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
附件一:《太阳成集团tyc122cc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