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本着“把提高选拔质量作为开展推免工作的核心,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的原则,制定本规则。
一、 组织机构
公司分别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巡视小组和专家组,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开透明。
二、 专家组成
面试专家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及相关专家组成。
三、 面试顺序
采用随机顺序的形式进行面试。参加面试的全体员工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并在指定地点集中待考。如因面试员工较多,需要上午和下午两段时间进行考核的,均分别随机确定面试顺序。
四、 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由专家根据员工在面试过程中的总体表现情况打分。
五、 参加范围
根据面试前的综合成绩排名和免试推荐资格确定所在本科专业120%的名额参加面试,面试名单另行通知。
六、 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参加面试的每位考生随机抽选2道考题,在规定时间内回答完成。
七、 面试分组
参加面试员工分为两组:
第Ⅰ组,机械工程专业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班;
第Ⅱ组,工程力学专业;
第Ⅲ组,工业工程专业。
八、 计分方式
在专家打出的面试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面试平均分。按照面试前的综合成绩的80%与面试平均分的20%之和计算总成绩,并进行最终排序。
九、 注意事项
在员工面试过程中,专家不得询问员工姓名、学习成绩、专业志愿等情况。
十、 报到时间
符合推免条件的所有员工,根据面试分组情况于2014年9月11日(星期四)上午7:40到面试地点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按放弃推荐资格处理。
十一、 未尽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解释。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