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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吉林省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8        来源:太阳成集团tyc122cc        编辑:       浏览:

各位老师:

    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经吉林省推荐的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吉林省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和程序

    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由下向上逐级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

    1.单位推荐

    (1)各市(州)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2)省直有关厅(委、办、局)

   (3)中直驻吉有关单位和大型企业的科技主管机构

    2.专家推荐

    (1)省内曾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每人每年可推荐1项本人所熟悉学科或专业领域内的项目;

   (2)省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每年可推荐1项本人所熟悉学科或专业领域内的项目。

    经吉林省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依据国家奖励办下达指标数量确定推荐。

    二、推荐范围及条件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推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省科学技术进步特殊贡献奖;

   (2)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对吉林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管理等组织。

    3.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以上三个奖种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得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特殊贡献奖;

    (2)曾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4.国家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

     推荐范围仅限于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

   5.国家科技进步奖工人、农民科技创新类项目

      推荐范围仅限于工人、农民身份完成的科技创新类项目。

    6.项目完成年限

      国家自然科学奖所列代表性论文专著需在2012年1月31日前发表(出版)。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需在2012年1月31日前应用。

    三、其它事项

    1、申报截止时间 :请于2014年11月12日前将推荐书一份,报送学校科技处720-2室,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穆丽文 代华 张丽华    联系电话:85168105    

    2、申报单位另需准备15分钟多媒体材料,准备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不收评审费等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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