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太阳成集团tyc122cc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公司辅导员队伍建设实际,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在校内开展专任教师转聘专职辅导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聘计划
转聘对象为校内现岗专任教师,具体转聘人数根据报名和考核情况确定。
二、转聘条件
1.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6.具备履行专职辅导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富力强,有从事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经历者优先。
三、转聘程序
1.自愿报名。有转岗意愿的专任教师填写报名表(附件1),明确转岗担任辅导员的意向学院,经现所在院级党组织同意后报送员工工作部。报名人员填报意向学院原则上应为本学院,本学院无辅导员岗位可申报的,一般应申报与本人学科相近学院的辅导员岗位。
2.资格审查。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公司考核。意向学院组建考核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一般采取面试形式,也可根据需要增加笔试环节。意向学院将考核情况报告(含推荐聘任人选名单)报员工工作部。
4.确定人选。学校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和学院考核推荐意见,研究确定拟转聘专职辅导员人选。
5.公示。学校对拟转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6.办理手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根据公示结果,按照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为转聘专职辅导员的专任教师办理相关手续。
四、岗位管理
2017-2018年校内专任教师转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管理规定请见附件2。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5日-1月11日。
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员工工作部员工思想教育办公室(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50室),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sxjy@jlu.edu.cn。其他环节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员工工作部联系电话:0431-8516800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联系电话:0431-85166282
员工工作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8年1月4日